水表过户
业务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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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的资料 |
提供:新业主(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存折复印件(+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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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用户信息中三个名称的关系:1、业主名:也就是表主名,必须与产权人或单位同名,以上表格中须要表主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业务必须跟业主同名,2、用户名:是指实际用水人(单位)名称,即是水费发票的“户名”,3、交水费划账的账户名:是指具体交水费的经办人的账户名称。三个名称可以同名也可以不名。
二、可用作产权证明的几种资料:房产证、房产证办理回执、购房合同(带地址)、购房发票(带地址)、法院判决书、拍卖成交协议、用地红线图等。蓝底部分无需填写《业务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