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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保优惠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7日 浏览次数:

业务说明

 指低保户为获得每月水量优惠而前来办理登记手续的业务

需要提供的资料

 填写:业务申办单(低保优惠)

提供: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复印件,首次办理需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备注

1、我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生活用水每户每月免收7立方米;低保困难户的确定以各区民政局的证明为准

2、对西部农村低收入农户家庭生活用水每户每月免收3立方米。农村低收入农户家庭的确定以各镇民政部门的证明为准

3、每半年核准一次,收费时直接减免水量;未按规定续期办理,到期将恢复正常水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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