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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 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招标编号:1800174C) 招标文件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9日 浏览次数:

各投标人:

关于收到投标人对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招标编号:1800174C)招标文件答疑内容,现回复如下: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珠海水控集团机关办公大楼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第二册”第15-16页,相关设备的技术参数提供资料并盖章,要求如下:

(1) 须提供公安部门的检测报告并在报告中体现,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须提供具有CNAS资质认证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证明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须提供所投品牌官方网页链接及截屏、制造厂商(中国区总部)出具的指标确认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须提供彩页资料,接口照片及标注等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疑问:招标文件中只是要求相关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而没有要求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或制造厂商投标专用章,这就可能会使得部分投标公司不通过向制造厂商获取支持而进行投标报价,不能保证厂家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上述相关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不需要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或制造厂商投标专用章。投标人中标后供应产品时须提供原厂供货证明及上述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或制造厂商投标专用章。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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