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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南水、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30日 浏览次数:

受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南水、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2100445C。
2.项目名称: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南水、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
A包组:南水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采购项目
B包组: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采购项目
(1)项目内容:
A包组:服务范围为南水水质净化厂在污水净化过程中所产生的脱水污泥(含水率不高于80%),拟处置污泥量为7200吨/年,具体数量以生产实际为准。
B包组:服务范围为平沙水质净化厂在污水净化过程中所产生的脱水污泥(含水率不高于80%),拟处置污泥量为9600吨/年,具体数量以生产实际为准。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污泥的接收、运输、处置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合同期满,根据履约情况可以续签一次,续签期限为两年。但合同期内如果珠海市政府对全市的污泥处置或运输有统一规划安排时,则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并终止合同履行(不受签订合同的限制)。
(3)年度预算金额:
A包组:600吨/月*520元/吨(全包)*12个月=3,744,000.00作为项目年度预算价。B包组:800吨/月*520元/吨(全包)*12个月=4,992,000.00作为项目年度预算价。
注明:
1)最高投标限价:520元/吨(全包)。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出相应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总价=污泥运输处置综合单价(元/吨)*污泥运输处置量(A包组:7200吨、B包组:9600吨)
3)投标保证金:A包组:人民币柒万元整(小写:70,000.00元)、B包组:人民币玖万元整(小写:90,000.00元)。
4)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政府财政资金。
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进行评标,评标时按包组A、包组B的顺序进行,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包组的投标,也可选择一个包组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可以中多个包组。
(4)应急处置:a、如果本项目(A、B包组)污泥处理处置的第一中标人为同一中标人,则以B包组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应急处置单位,首先须满足第一中标人的接收污泥处置规模,如有多余污泥量须处置而项目第一中标人无法及时按合同甲方要求进行清运时,可直接安排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污泥处置服务。b、如果本项目(A、B包组)污泥处理处置的第一中标人为不同中标人,则A包组第一中标人与B包组第一中标人互为应急,即:A包组第一中标人无法及时按合同甲方要求进行清运时,可直接安排B包组第一中标人进行污泥处置服务;B包组第一中标人无法及时按合同甲方要求进行清运时,可直接安排A包组第一中标人进行污泥处置服务。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及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须完全理解并承诺按照合同甲方安排实施服务,任何时候均不得就此问题提出任何异议。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1年6月30日起至2021年7月8日止,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6.网上报名时间:自2021年6月30日9:00起至2021年7月22日9:30止。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1号楼501)。
8.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9: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21年7月22日9:30(北京时间)。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8号开标室。
11.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gczbjk7@163.com)的方式购买]:
(1)投标人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或者原件,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A、B包组均适用)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双方的资料;联合体双方的资料均仅须加盖联合体主办方的公章)。
(2)投标人必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同时污染防治能力满足生产需要【A、B包组投标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核准的处置规模均不得少于2.0万吨/年(或不少于50吨/日】(须提供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和排污许可证等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须有联合体成员一方满足)。
(3)珠海市外投标人按照《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暂行)》第二章第八条规定,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污泥主管部门同意接收污泥证明或备案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书】(如为联合体,须有联合体成员一方满足)。
(4)处理后的污泥须进行无害化处置。本项目仅接受投标人采用污泥焚烧处置技术路线(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须有联合体成员一方满足,须提供污泥焚烧单位接收函或双方合作协议(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的“焚烧”包括单独焚烧、协同焚烧及污泥经过高温焚烧后产物可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制品的技术,其中协同焚烧包括污泥的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的热电厂协同处置及污泥与生活垃圾混烧。
(5)投标人能提供承担本项目的固定的车况良好的符合污泥运输要求的运输车辆;车辆应密封、防雨、防渗漏、防遗撒,且装有GPS定位。中标人必须安排投标车辆投入本项目运输工作,合同期内若投标人更换或增加车辆,必须提前报甲方备案,备案通过后才能投入运输。当投标人运输能力无法满足本项目承运要求,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及单方面终止合同。运输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必须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同时提供车辆运输许可证及GPS系统的账号密码给招标人备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原件及运输车辆一览表)(如为联合体,须有联合体成员一方满足)。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7)本项目可以单一投标,也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不管是单一投标或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为联合体,须联合体成员一方满足,仅须加盖主办方公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现场核验)。
(8)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在相应网站输入投标人名称后,查询不到投标人相关信息,或只查询到投标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的,仍需提供相应的查询页面截图;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注: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须进行明确分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2 ]家。
②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③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④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⑤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签字盖章,无特殊要求的,一律视为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联合体另一方可不用签字盖章。
13.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文件发售、投标过程中相关通知及文件发放、组织答疑、开标评标、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代收取等工作。
14.特别提示: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会员)需要在网上报名时间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zhuhai.gov.cn/)进行网上报名,非会员需先进行注册,通过交易中心审核成为会员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会员注册审核应致电窗口,窗口联系电话:0756-2538002、2538181、2538182、2538700、2538216。
(2)非会员注册应参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操作,该手册可在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交易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最下方处下载。
(3)投标人网上注册经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仅为网上报名、获取缴纳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及查询中标结果公示之用,并不代表投标人后期开标、评标必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敬请投标人知悉。
(4)投标人在网上注册报名前应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项目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投标人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包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投标人必须按照系统分配的各标的(包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才能确保保证金正确到账。
(6)投标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到账的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
(7)投标人的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账户付出,账户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8)“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如无法按时到账的,后果自负。
15.有关此次投标事宜,可按照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查询。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38号 邮编:519000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0756-8132269
传  真:0756-8132748
(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1号楼501 邮编:519000
联系人:刘海新
联系电话:0756-266686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109398(本账号非缴纳投标保证金账号)
(3)交易平台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平台的名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林小姐、于小姐     
联系电话:0756-2538018、2538702
传    真:0756-2538955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03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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