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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三灶、富山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6日 浏览次数:

 受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三灶、富山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1800144C-1

2.项目名称: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三灶、富山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3.项目概况

1) 项目内容:包组A:三灶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处置服务;

包组B:富山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处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 服务期限:

包组A: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包组B: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3) 预算金额:

包组A:按800吨/月*700元/吨(全包)*12个月=6,720,000.00元作为预算上限价(投标人污泥运输处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700元/吨(全包))。投标人报价超出相应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包组B:按350吨/月*700元/吨(全包)*12个月=2,940,000.00元作为预算上限价(投标人污泥运输处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700元/吨(全包))。投标人报价超出相应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注明:(1)各包组投标人的污泥单程运输距离在25公里及以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运输费用,包含在投标人所投污泥处置单价内;单程超出25公里的,投标人须填报超出部分的污泥运输单价:     元/吨/公里,污泥运输单价上限:1.30元/吨/公里,超出限价的运输单价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2)污泥运输处置综合单价:当污泥单程运输距离≤25公里时,污泥运输处置综合单价=污泥处置单价(元/吨);当污泥单程运输距离>25公里时,污泥运输处置综合单价=污泥处置单价(元/吨)+污泥运输单价(元/吨/公里)*(污泥单程运输距离-25公里);最终每个包组各有效投标人的污泥运输处置综合单价不能超过所投包组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总价=污泥运输处置综合单价*污泥运输处置量(污泥运输处置量详见经济价格投标一览表)。

(4)污泥单程运输距离以百度地图显示的投标人污泥处置地到采购方污泥产出地单程驾车最短距离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清晰截图,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最高投标限价:污泥运输处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700元/吨(全包),投标人报价超出相应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5) 投标保证金:包组A: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包组B:人民币伍万捌仟元整(¥58,000.00)。

6)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政府财政资金,已到位。

7)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8年 11 月 06 日起至2018年 11 月 12 日止,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5.网上报名时间:自2018年 11 月 06 日8:30起至2018年 11 月 27 日17:00止。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7.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1 月 28 日 10:00 (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8年 11 月 28 日 10:00(北京时间)。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八号开标室。

10.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wzzb@zhptc.net)的方式购买]:

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需持有政府颁发的可以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80%含水率以下脱水污泥的经营范围许可证、环评批复、环保验收的证明资料及排污许可证。(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人(包括污泥处置和运输单位)对污泥运输和处理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以及接受地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的要求,并具备运输处理处置污泥的相关资质,且投A包组的处置单位核准的处置规模不少于2.0万吨/年,投B包组的处置单位核准的处置规模不少于1.0万吨/年。(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

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如是单位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第7项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打印件(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http://credit.zhuhai.gov.cn/)打印页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未搜索到投标单位的、或只查询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仍需提供相应的查询页面截图)。

注: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组A、B: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须持有政府颁发的可以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80%含水率以下脱水污泥的经营范围许可证、环评批复、环保验收的证明资料及排污许可证。(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运输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各包组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

5) 投标人(包括污泥处置和运输单位)对污泥运输和处理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以及接受地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的要求,并具备运输处理处置污泥的相关资质,且投A包组的处置单位核准的处置规模不少于2.0万吨/年,投B包组的处置单位核准的处置规模不少于1.0万吨/年。(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人近3年以来(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和履约期间严重违约行为。投标人需主动填报(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要求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7) 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在相应网站输入投标人名称后,查询不到投标人相关信息,或只查询到投标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的,仍需提供相应的查询页面截图;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注: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参加同一包组投标。联合体须进行明确分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2 ]家。

2)2家或2家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3)以上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12.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负责招标文件发售、投标过程中相关通知及文件发放、组织答疑、开标评标、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代收取等工作。

13.特别提示:

1)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会员)需要在网上报名时间规定的期间内登录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zhuhai.gov.cn/)进行网上报名,非会员需先注册并通过交易中心审核成为会员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详见“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网站首页”—“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交易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最下方处下载。

2) 投标人网上注册经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仅为网上报名、获取缴纳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及查询中标结果公示之用,并不代表投标人后期开标、评标必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敬请投标人知悉。

3) 投标人在网上注册报名前应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项目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 投标人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包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投标人必须按照系统分配的各标的(包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才能确保保证金正确到账。

5) 投标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到账的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

6) 投标人的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账户付出,账户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7) “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如无法按时到账的,后果自负。

14.有关此次投标事宜,可按照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查询。

1) 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38号邮编:519000

联系人:岳志明

联系电话:0756-8138523

传  真:0756-8132269

2) 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邮编:519000

联系人:卢明敏、0756-3361075(项目咨询)

标书售卖:熊思韵、0756-3361010、3361012

电子邮箱:wzzb@zhptc.net

传  真:0756-336119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本账号仅作标书售卖和中标服务费收取使用,非缴纳投标保证金账号。)

3) 交易平台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平台的名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林小姐、郑先生      

联系电话:0756-2538018、2602651

传    真:0756-2538955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03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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