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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工业液氧采购项目 采 购 公 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9日 浏览次数: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公告以下采购事项:

一、 项目编号:ZHAEEC18-688CG-1

二、 采购人: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标的: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工业液氧采购项目(第二次)

五、 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叁拾万肆仟元整(¥2304000.00元).

六、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七、 项目简介: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工业液氧采购项目,参考采购量1920吨。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评定标准: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有能力提供满足本项目货物质量技术要求的货物,须提供投标人或拟投产品的近一年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计,以检验报告出具时间为准)具有CMA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部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包含投标产品经营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家或2家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2、评定标准:最低价

九、公告起止日: 2018  10  9 日至 2018  10  30 日;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8年 10  9 日起至2018年 10  15 日止,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标书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采购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投标截止时间:2018 10  30 日 10 :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8 10  30 日 10 :00(北京时间)。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开标/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 7 号开标室。

4)采购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  

联系人:钟兴万(项目咨询)0756-2625188 

林 诗 伦:(标书售卖)0756-2625188

电子邮箱:gaoxinzhuhai@126.com     传真:0756-2625833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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