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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水控集团排水三灶厂内进水式超细格栅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1日 浏览次数: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公告以下采购事项: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人: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标的:内进水式超细格栅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

六、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

七、项目简介: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三灶水质净化厂需中标人拆除原有2台细格栅,并提供2套完整的原厂原装、未使用过的内进水式超细格栅,包括高排水压榨机、溜槽、冲洗水泵、落渣管、不锈钢水箱、电气控制柜、电动阀、不锈钢水箱至格栅之间的冲洗管路、控制柜至用电设备间的电缆、与2台细格栅及一条备用细格栅渠道配套使用的加长型螺旋压榨输送机螺旋等设备及配套设备,还需提供日处理能力8万吨/天(30-40L/s)的砂水分离器一套。具体需求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评定标准: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注册的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为内进水式超细格栅生产商,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须提供同类产品(内进水式超细格栅)两份或以上的合同业绩(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近3年以来(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的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和履约期间严重违约行为。投标人需主动填报近三年内是否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要求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家或2家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二)评定标准:综合评价法成交

九、公告起止日: 2018年  6 月 1 日至2018年 6 月 21 日

    购买标书起止日:2018年 6 月 1 日至2018年 6 月 7 日

十、采购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406室

邮编:519000

联系人:向吉华   电话:13702772975

联系电话:0756-2221863    传真:0756-2221862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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