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质量创新发展条例》
《珠海经济特区质量创新发展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突出“质量创新”理念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聚焦质量创新发展的“小切口”,在体例上不求“大而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按照加强组织统筹、明晰各方职责,突出质量创新、彰显地方特色,强化支撑保障、增强制度刚性的逻辑进行制度设计,主要围绕强化政府统筹协调力度、突出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细化社会组织质量责任、加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多措并举支持质量创新发展等方面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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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超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