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媒体报道>详细内容

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4月施行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0日 浏览次数:

    研究显示,属于强氧化剂的高氯酸盐在饮用水中含量过高的话可能诱发甲亢。记者16日从市水务局了解到,我国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已将高氯酸盐等化学物质作为新增指标纳入检测体系。该国标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对提升珠海市民饮水健康、安全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一项国家级强制性标准,将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饮用水供水、水源水、制水、输水、储水等多项内容的规范性控制要求,并进一步加强了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供水全过程管控,将为进一步提升居民饮用水品质提供重要科学依据,与市民生活关系十分密切。

  和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部分指标限值更为严格,更加关注消毒副产物,进一步将检出率较高的6项消毒副产物指标从非常规指标调整到常规指标;同时,新增一些新指标,将除草剂乙草胺和高氯酸盐两项列入扩展指标,将2-甲基异莰醇和土臭素纳入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进一步提升水质严格管控的精准性。

  值得关注的是,新标准从供水安全顶层设计上明确规定了该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种供水方式、各种供水规模,新标准还删除了原标准对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特殊要求,新标准全部指标城市与农村保持一致,对于保障城乡供水“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市水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市水质监测中心(市供水与排水治污中心)已针对新增加项目向国家认监委提出了扩项评审申请(包括高氯酸盐、乙草胺、2-甲基异莰醇和土臭素),并通过了国家评审组现场认证,具备了上述检测能力。

  下一步,该中心还计划于今年4月上旬对全市市政供水、农村供水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力争摸清城乡供水现状,选择西区农村聚居点、主城区社区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加深群众对新标准的理解。通过做好有关工作有针对性地促进供水行业提质增效,逐步建立起高标准供水监管体系,更好保障百姓喝上“放心、健康、安全”的饮用水。


终审:超管人员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