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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最多欠费超百万元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7日 浏览次数:

  近日,珠海市水务局对9家未及时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实施催收,其中欠费最多的已超过百万元。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规定,逾期拒不缴纳,将由相关执法部门对缴费义务人处以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相关单位欠费数额也不等,少则3万余元,多的已高达百万余元。如高新区一家集体经济组织,使用自来水并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该单位有6块水表,根据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的用水量,应征收污水处理费共计1237341.75元。

  根据相关规定,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除规定情形外,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这9家单位未及时缴纳污水处理费。近日,市水务局对其下达限期缴纳污水处理费决定书,督促办理缴纳手续。(珠海特区报)


终审:超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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