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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今年安排10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及生活污水管网等建设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8日 浏览次数:

在今年珠海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刘安畅、张晓珍提出加大珠海市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力度、推进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建议。经综合珠海市各区、相关职能部门及珠海水控集团等单位意见,近日,市水务局对市人大代表建议作出答复,提出工作计划与方案。

改造老旧管网及“瓶颈管道”

解决老旧小区水压不足、爆管频繁等问题

据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珠海市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市供水体系。目前,全市共有拱北、唐家等12座水厂,日供水能力143万立方米,供水普及率达100%,水质综合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优于国家大于95%的标准。据调查,2021年,珠海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为7.34%,低于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的控制在10%以内的要求。全市供水业务现由珠海水控集团下属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在抄表到户、城乡供水一体化、水质合格率等方面,均排于行业前列。

但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逐渐凸显出水厂规模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管网老化漏损问题。特别是老旧小区内管网,由于设计落后、管网陈旧、管材老化严重,水压不足、爆管等情况时有发生。据统计,珠海市供水部门2021年共巡查管网14.6万公里,自主查漏发现的漏点就多达3775个;部分区域供水管网爆管现象频繁,寻找维修配件难度大、维修困难,停水时间难以把握,给群众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困扰,这些老旧管网及“瓶颈管道”急需进行改造。

为此,市级财政在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中安排了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各区老旧小区改造、生活污水管网等建设的补助。目前,市水务局正积极配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牵头部门推动将供水设施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统一实施;同时,也在协调珠海水控集团提供技术支持,督促供水公司加大供水设施改造力度和巡查力度,对问题较突出的区域和小区优先处理,确保小区供水安全。

拟制定《珠海经济特区供水用水条例》

探索居民共用用水设施维护管理“统建统管”模式

要推动珠海市供水用水事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市民群众安全用水的需求,法治化规范管理是必由之路。据了解,为适应新形势、新情况下珠海市的供水用水管理现状,珠海市充分利用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计划制定新的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即《珠海经济特区供水用水条例》。

该条例拟进一步明确居民共用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权责义务,探索以“统建统管”的模式,鼓励建设单位将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水设施(包括二次供水附属设施)委托供水企业统一建设和管理。

按照民法典关于物权的规定,小区供水设施产权属于业主。以上条例拟进一步完善住宅小区供水设施移交及管理机制,明确新建和已建住宅小区共有用水设施的建设(改建)、移交、维护和管理条件和程序,厘清政府、供水单位和用户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目前,《珠海经济特区供水用水条例》已申请列入珠海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2-2026年)建议项目,待条件成熟时珠海市将启动相关立法工作。


终审:超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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