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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湾泵站至南屏水库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9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洪湾泵站至南屏水库隧道工程


建设单位: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洪湾泵站至南屏水库,总长约4.08km


建设内容:工程输水隧洞设计规模70万m3/d,工程内容包括:洪湾泵站至隧洞入口处开槽埋管长度约121m,采用DN3000 钢管,与洪湾泵站预留 DN3000 接管点连接;输水隧洞段尺寸内衬砌圆形断面 Φ3000mm,总长约4.08km;隧洞出口至取水点处采用开槽埋管长度约为42m,采用DN3000 钢管;附属构筑物包括电动蝶阀井、流量计井、钢管与隧洞连接处结合井、隧洞出口闸门井、竖井、及明渠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工  0756-2602380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38号


三、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珠海市本色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公众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范围以可能受到该项目影响的周边企事业单位、邻近居民区的居民等为主。征求公众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邮件(547118488@qq.com)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附件:

公众意见表


终审:超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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