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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废处置中心环评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4日 浏览次数:

珠海市海宜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珠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现进行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建设项目概要:珠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位于珠海市中信生态环保产业园内,园区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西北部富山工业园,该项目以收运处一体化模式建设实施,负责处置全珠海市范围内产生的医疗废物,近期设计处置规模为16/天。医疗废物处置采用焚烧技术,项目占地约2181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609.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为14588.29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本工程废水有车辆清洗、周转箱清洗、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软水箱反冲洗废水、浓水及锅炉定排水、化验室废水等。各股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本工程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输送至富山第一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通过江湾涌排入黄茅海海域。

2)废气:项目焚烧烟气经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卸料、暂存、投料等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收集汇合后经臭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发电机尾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各种生产处理设备运行噪声,采用隔声、减震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相关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评价结论

根据报告书的分析评价,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投产后,营运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但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和妥善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后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对所在区域水、气、声等环境质量带来的变化不大,可以保障环境功能区要求。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珠海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评报告,同时可至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珠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期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一)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市海宜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38号水务大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6-8132725       联系邮箱:532357397@qq.com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38356981      联系邮箱2463606068@qq.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珠海市海宜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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