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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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水费有误 | ||
咨询人 | 龙钦松 | 咨询日期 | 2020-02-18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咨询内容 |
1、收费通知 2019年12月10日收到短信通知,7月1日至12月3日用水106方,金额共计274.54。 2、有关情况 (1)本人2019年2月交房,开发商承诺主业暂时不交水费,由开发商承担,所以交房时没有查验水表初始读书。 (2)恒大履行交房时的承诺,按时缴纳了水费。 (3)平沙供水收了开发商总表水费后,还继续向业主收费。 (4)暂且不考虑重复收费问题,本人对水费计量也有异议。一是初始读书未经本人确认(本人用水量很小,此费用与实际严重不符,与邻居比对过,邻居用水情况和我差不多的,但水费仅为70元),二是对水表准确性怀疑(本人做过试验,放水1升,计量1.6升,视频通过物业发给了平沙供水所) 3、希望解决的办法 表计校准后,根据计量准确的表,用水3个月,取3个月用水平均值,作为2019年7月至12月每个月的用水量,进行缴费(交房没有确定初始读书,)。 本人想尽快解决此问题,请认真考虑本人建议,以便我尽快按最趋近真实的用水量进行缴费。 谢谢!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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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办结日期 | 2020-02-19 | |
回复内容 | 不公开 |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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