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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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水费有异议 | ||
咨询人 | 张弘 | 咨询日期 | 2020-02-17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咨询内容 |
我家水费,2019年10月4日-2019年12月8日,用水46方,收费124.36元。 2019年12月8日-2020年2月8日,用水还是46方,收费还是124.36元。 我对此严重怀疑该费用合理性,真实性。因为1月20日-2月1日,11天我家无人居住。但为何连续2期收费一模一样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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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办结日期 | 2020-02-17 | |
回复内容 |
2月份由于疫情影响,当月收费用户可按用户号自行抄录表底数拍照留存,您可通过电话告知我公司,我公司将以用户报送的水表底数计收水费。如在2月14日前未收到用户自抄底数,为了避免水量累计影响用户下期阶梯,我公司将按上期水量计收当期水费。用户如有疑问,或前期报送记录有误,待恢复抄表后,我公司将第一时间安排人员上门与用户共同核对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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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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