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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情况
标题 抄水表的工作人员不负责任
咨询人 咨询日期 2020-11-24
信件状态 已办理
咨询内容
抄水表的工作人员把不是我欠费的通知单贴到我的门口(白焦镇城东开发区永福二路102号铺),导致我错误的交了水费,令我损失,这种工作态度我要投诉,并要求退回我微信转账所交的水费31.95元。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办结日期 2020-11-24
回复内容

您好,已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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